名词解析 婚姻家庭法2026-06-29 更新 0 阅读 无效收养 参考答案 无效收养行为是欠缺收养成立的法定要件的收养行为,这里所说的要件,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;这种行为不具有收养的法律效力,是一种无效民事行为。 本站整理,仅供学习参考 复制本题链接 相关题目 下列选项中,可以确认收养无效的有()。什么样的收养行为是无效的?某甲长期下落不明,经其配偶乙向法院申请,法院判决宣告甲死亡。其后,乙就与丁结婚,…某甲长期下落不明,经其配偶乙向法院申请,法院判决宣告甲死亡。其后,乙就与丁结婚,…崔晓生、刘莲夫妇为个体工商户,经常外出做买卖。1993年3月,崔晓生夫妇到广州进…下列财产的所有权只能为国家所有的是()张某去甲公司应聘,声称自己是法学硕士毕业,取得了司法考试资格证书,并将自己的证书…根据《劳动法》第32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