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选 刑法学(2)2026-06-29 更新 0 阅读 为了侵害对方,故意挑起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,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,给对方造成侵害的,属于()。 A 假想防卫 B 正当防卫 C 事前防卫 D 防卫挑拨 正确答案 D 参考答案:D 答案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,为了侵害对方,故意挑起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,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,给对方造成侵害的,属于防卫挑拨,而不是正当防卫,故选D。 本站整理,仅供学习参考 复制本题链接 相关题目 “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”、“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”体现的是()。如何理解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?下列属于间接正犯的成立范围包括()。犯罪的故意温某,男,27 岁,某镇政府财会室出纳员。李某,女,25 岁,温某之女友。 李某…刑罚的确定机关是()。中国农业银行某支行营业员甲将储户存款2万元用于赌博。甲的行为()。倒卖文物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