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《电子签名法》第四条规定的不适用电子签名的文书包括哪些?
参考答案
1)涉及婚姻、收养、继承等人身关系的;
2)涉及土地、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;
3)涉及停止供水、供热、供气、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;
4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的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。
2)涉及土地、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;
3)涉及停止供水、供热、供气、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;
4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的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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